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行风评议工作,现将我校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及其责任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杨宏志 丁庭选
副组长:陈贞忠、吴中、阎宏斌、刘翔、郜家顺、王选年
成 员:党办、院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监察处、院工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处。
主 任:陈贞忠(兼)
副主任:王生龙、孟桂香、陈先宝
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各单位民主评议行风及整改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办公室负责全校民主评议学校行风的日常工作。 学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评议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好落实。
二、责任分工
(一)校风建设
第一责任人:杨宏志、丁庭选
责任成员:陈贞忠、吴中、阎宏斌、刘翔、郜家顺、王选年、各院(系)及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
工作职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实现:学校传统优良,内涵建设丰富,办学定位科学,目标方向明确,校园管理规范,学校风清气正。按照评议内容,监督检查学校校风建设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我校校风建设。
(二)教风建设
第一责任人:吴 中
责任单位与成员: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督导委,各院(系)院长(主任)、总支书记
工作职责:培养教师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康的心理素质,教师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政治坚定,严谨治学;爱岗敬业、为人师表;钻研业务,精心施教;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形成“敬业奉献、修德育人、治学严谨”的良好教学风气。坚持以学生为主体,围绕教学中心工作,提高教师授课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提高教育教学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按照评议内容,监督检查学校教风建设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我校教风建设。
(三)学风建设
第一责任人:刘翔
责任单位与成员:学生处、教务处、团委, 各院(系)总支书记、院长(主任)
工作职责:在广大学生中树立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激发学生内在学习动力,提升学生创新能力,使自觉学习蔚然成风。培育学生正确的学习态度、刻苦的学习精神、科学的学习方法、坚强的学习意志、严格的学习纪律、健康的学习动机,加强师生交流互动,形成浓厚校园学习氛围。采取多种措施,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创造条件,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第二课堂,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学风建设。按照评议内容,监督检查学风建设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使我校学风建设良性发展。
(四)师德师风建设
第一责任人:陈贞忠 阎宏斌
责任单位与成员: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各院(系)总支书记、院长(主任)
工作职责: 认真落实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实际开展师德主题活动,引导教师坚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使命、责任和追求,做到为人师表,无私奉献。落实教师管理、师德建设有关文件要求,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维护教师良好形象。按照评议内容,监督检查师德师风建设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使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五)机关作风建设
第一责任人:丁庭选 陈贞忠 阎宏斌
责任单位:党办、校办、组织部、人事处、监察处
工作职责: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增强大局意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增强服务意识,规范办学、招生、收费行为,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践行群众路线,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坚决纠正“四风”,克服纪律松弛现象,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确保纪律刚性运行。按照评议内容,监督检查工作秩序、精神状态、服务意识等机关作风建设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