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纪字〔2017〕5号
各单位:
2017年“五一”、端午将至,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节日不正之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抓常抓细抓实,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既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已,又要按照职责分工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抓好落实。
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令行禁止、守住底线。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严禁收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反规定出入私人会所和隐秘场所;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以实际行动树新风、扬正气、守纪律、讲规矩。
纪检监察将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住“五一”、端午两个节点,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问题、动辄则咎。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严格实施“一案双查”,既处理当事人,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有关领导责任,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监督举报电话:0373-3682523
中共新乡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