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树立“四个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招生考试各个责任主体、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招生考试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顺利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高考工作零差错的目标任务。现将我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招办(2018)45号)要求,各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职责到人、责任到人、追究到人。纪委监察处将重点督促各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全国、全省高考安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严格执行高考安全工作责任制,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考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保障高考安全工作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确保高考安全、有序。
二、加强对招生重点工作、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加强对2018年高考安全工作方案的落实,确保各项措施制度落到实处。教务处、学生处、各教学院系要对在校生加强管理,严格考勤制度,特别是高考期间的考勤情况,确有需请假的要明确事由,落实情况。加强对招生办公室、学生处履职尽责,高校招生录取及新生入学复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整改,确保安全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留遗憾。校纪检监察将加强对招生录取及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实现平安高考目标
校纪检监察将加强对招生办公室、学生处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强化招生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相关规定,依法正确履行各自的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等要求,实现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的全省今年高考工作目标,即“三零”“四不”的平安高考目标,要求努力做到思想上零懈怠、工作上零差错、追责上零容忍;不出现失泄密事件、不出现大面积舞弊事件、不出现群体性事件、不出现媒体负面炒作事件。对在招生考试录取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尤其对参与学生替考、考试作弊、考生基本信息作假、冒名顶替上学等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肃查处,无论是谁,坚决一查到底、处理到底。无论涉及到谁,都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3682523
举报邮箱:XXXYJWJCC@163.COM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