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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
2018-06-15 20:11   审核人: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4月27日,校纪委印发了《关于 “五一”端午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风清气正的通知》,近日,省纪委又对“端午”期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提出明确要求,现予以摘要转发。

1、加强学习教育

通知要求,“端午”节前,要督促所辖部门和单位的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纪委6月12日公开曝光的《关于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和《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五起省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五一”“端午”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对照自身进行检查,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2、强化监督检查

通知强调,“端午”期间,要强化监督检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不断传导压力,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监督检查既要注意针对性、有效性,形成有力震慑;又要注意方式方法,依规依纪依法。既要紧盯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公务灶等关键环节,严防相关单位和党员干部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违规违纪问题,又要加大对所辖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层层压实责任。

3、严格值班制度

纪检监察做好“端午”假期值班督促,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端午”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及时组织核查处置。“端午”假期结束后,及时将紧盯“端午”期间“四风”问题工作简要情况报告及开展监督检查情况上报至省纪委党风政纪监督室。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各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要求,令行禁止、以身作则,管好班子、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举报监督电话:3682523,13782577471

举报邮箱:xxxyjw@163.com

                                              中共新乡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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